1.遵循法学原则,符合商标的合法性
[
深圳LOGO设计公司]分享我国商标法第九条规定,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点,易于识别,不得与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发生冲突。除了对标志的显著性有要求,商标法中还有其他关于禁止以某些标志、图案或文字作为商标标志的商标禁用条款。如:不能使用同本国或外国的国旗、国徽、军旗、勋章以及官方检查和证明标志相同或近似的图案或文字,不能使用同国际组织的旗帜、徽章、名称或缩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或图案,不能使用同“红十字”“红新月”的标志及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或图案。那些直接表明商品本身的通用名称或图形,直接表示商品的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、质量、价值等的名称或图形,违反道德或公共秩序的标记,伤害宗教感情的标记,含有诽谤性的标记,更是不能用作商标设计。
深圳logo设计公司分享商标LOGO设计要求:
1.具有识别性:商标识别性是商标基本的功能,商标的特殊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商标必须具备独特的个性,不允许雷同混淆;
2.具有传达性:商标传达性主要表明的是个性特色越鲜明,视觉表现感染力就越强,刺激的程度就越深。传达明确的信息,包括企业的经营理念,产品性能用途等,从这个意义上讲,商标应如同信号一样确切,易于辨识了解;
3.具有审美性:商标审美性主要表达的是商标应该简洁、易读、易记,应具有简练清晰的视觉效果和感染力;
4.具有适应性:商标的表现形式还必须适应不同材质、不同技术、不同条件的挑战,无论黑白彩色,放大缩小如何变化,都要尊崇系统化和标准化的规定;
5.具有时代性:商标时代性的主要一个特点就是商标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,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合理的调整以避免被时代所淘汰。
尼高专业品牌视觉设计传播机构,以策略为基础,以视觉设计(包括标志设计、包装设计、画册设计印刷)为表现形式,为企业提供成熟的全方位的视觉设计及品牌建立和管理。
我们坚信品牌视觉形象设计在品牌发展和建设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。从标志设计到企业形象设计,从品牌推广设计到空间设计,尼高品牌将致力于与您共同发掘您的品牌个性,并确保您的品牌由内及外的各种推广宣传中都保持系统性,累积品牌资产,提升品牌持久的生命力。品牌的成功就是您的成功,您的成功就是我们的成功!让我们一起让品牌走得更好、走得更久、更高!